男路倒病逝 内埔警找到「失散34年母亲」助后事...台大医院去信致谢
▲屏东县内埔警分局龙泉所警员吴家宏协助胡母完成心愿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母子失散34年,子路倒病逝医院,警方接获医院求助,辛苦找上其母,惟母,行动不便又不识字,无法见后一面,只好委托内埔警方帮忙,让子顺利完成后事。
屏东县内埔警分局龙泉所日前接获一通来自台大医院吕姓社工师的来电,称有一名38岁街友路倒后送医急救,因伤重不治而病逝于医院,经查该民之胡姓母亲居住于内埔乡黎明村,因胡母与儿子已34年未联络,行动不便,又不识字,无法北上处理后事。
惟根据法律规定,死亡案件必须由家属出面或取得家属同意后,才能由政府单位接手处理,之前已透过户政单位及乡公所等各种管道都找不到胡母,实在是万分焦急,最后只好找上辖区龙泉所请求协助。
龙泉所警员吴家宏获知后,随即登入户役政系统查询胡母户籍地,前往找寻发现其已搬离该址,案情顿时陷入胶着;警方锲而不舍向左邻右舍多方打听,得知其在大新村一家面摊工作,前往查看终于见到胡母,其表示因年事已高,实在没办法北上处理儿子身后事,警方遂将其载到派出所填具委托书,再挂号寄回台大医院,圆满完成任务。
台大医院吕社工师事后非常感谢警方热心协助,特别投信屏东县政府警察局局长信箱,留言表达感谢之意,「若非龙泉所吴警员积极奔波,个案恐怕仍躺在冰柜中,不得入土为安」,字里行间流露出真挚的感激之情。
分局长蔡耀顺肯定龙泉所警员吴家宏热心积极协助精神,让亡者完成丧葬事宜,发挥「视民如亲」精神,具体展现警察温馨助人形象,值得同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