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员警涉性侵少女 记大过处分并调整服务地区

台南佳里分局一名警员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刘秀芬摄)

南市佳里警分局一名警员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24日遭拘提,但他否认涉案,双方各说各话,检方裁定20万元交保。佳里分局表示,22日接获社工通知所属员警疑涉妨害性自主案,立即成立专案小组调查,该名员警交保后,佳里分局凌晨立即召开考绩委员会,将他记1大过处分调整服务地区

据了解,该名殷姓警员服务于佳里派出所,6月时因处理诈欺案认识1名单亲母亲及其未成年女儿,日前单亲母亲工作不顺利,少女趁母亲外出时向警员求援,但却被控涉嫌性侵少女。

当天少女母亲回家后发现有异,事后向相关单位检举,台南市社会局9日接获通报,社工22日通知佳里警分局有警员涉妨害性自主案,警局同仁都非常惊讶,但随即成立专案小组展开调查。

佳里分局表示,当天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取号立案,秉持「毋枉毋纵、依法究办」原则严查,并依规定通报台南市性侵害防治中心,报请台南地检署指挥侦办。

24日佳里分局侦查队向法官申请搜索票、拘票,到殷姓警员办公室家中搜索,并带回侦讯,殷姓警员否认涉案,台南地检署讯后,25日凌晨0点30分裁定20万元交保。

佳里分局25日凌晨2点召开考绩委员会,认涉案员警言行失检,严重影响警誉,依警察人员奖惩规定,先予以记一大过处分并调整服务地区,待司法调查结果,从严追究相关考核监督不周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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