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邀学妹裸体视讯 承诺不偷拍竟外流 代价惨痛
一名未成年少女与男友裸体视讯,裸照却遭到男友外流。(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高中生阿奇(化名)与学妹交往,要求学妹裸体视讯,还趁机截图并转传给朋友看。高雄地院审结,依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妨害秘密等罪,应执行1年10月徒刑,缓刑4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奇与学妹曾为男女朋友关系,阿奇明知学妹未成年,仍于去年9月间要求学妹视讯,并恳求学妹脱衣裸体视讯,学妹禁不住阿奇的苦苦哀求便妥协,也叮咛阿奇不能侧录,未料阿奇见学妹一脱衣就截图,还将照片转传给男同学,消息辗转传进学妹耳中,学妹遂向校方通报并报警处理。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阿奇明知学妹未成年,心智发育尚未完全健全,性自主能力尚未成熟,思虑亦未周详,却拍摄学妹的裸照以满足私欲,对于学妹的身心健全、人格发展均生不良影响,实在不该。
法官考量阿奇犯后坦承犯行,已与学妹的父母达成调解并捐款完毕,学妹与其父母也同意让阿奇从轻量刑并缓刑,堪认阿奇已有所悔悟并致力弥补罪过,参酌阿奇犯后态度尚可、无前科等。依犯以乘人不知情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处有期徒刑1年6月;又犯无故泄漏因利用电脑相关设备持有他人秘密罪,处有期徒刑7月。应执行刑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4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另须接受4场法治教育。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