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菜刀至派出所 警方依法究办
曾姓男子日前无故携菜刀到派出所,警方依法处理。(翻摄照片/林瑞益高雄传真)
曾姓男子因为被女友薛姓女子提出分手,在争吵时,一度造成薛女受伤,因而报警。警方通知曾男到派出所说明,未料,他竟持菜刀至派出所,幸未做出伤人之举。曾男后来回家,喝酒后情绪激动,警方担心他做出傻事,所以将他带到派出所,安抚他的情绪。
高雄警方调查,这对39岁情侣在左营租屋,住在同一户、不同房间,10月12日凌晨0时25分,薛女以个性不合,提出分手,两人因此起了争执。薛女骑乘重机车欲离去,曾男却拉住机车,不愿让薛女离开,导致薛女跌倒、手臂擦伤,薛女随即报案。
警方到场后,发现曾男已离去。警方随后请薛女一同到派出所调查,并通知曾男到所说明。待曾男骑机车至派出所时,警方发现他手持菜刀,所幸,他未自伤或做出伤人的举动,警方随即喝令曾男弃刀,并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1款妨害安宁秩序侦办,警方对曾男施以酒测,确认无酒驾之情事。
薛女不愿对曾男提出伤害及毁损告诉。警方告知薛女相关权益后,并立即进行家暴通报。为避免双方回家后再度引发纠纷,警方请薛女先于派出所内休息,并让曾男先行离去。
曾男回家后,因为饮酒,在大楼前大喊大叫,妨害安宁。警方获报赶到现场,为避免曾男因酒后情绪不佳,有自伤或伤人之虞,随即将他带到派出所。
但在派出所门口时,曾男突情绪失控,对警方咆啸及推挤,警员随即合力施予保护管束,并带进派出所,安抚他的情绪,直至曾男情绪稳定,警方才让曾男回家休息。警方同时通报相关社福机关进行关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