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女友和新欢合伙开店 醋男在市场见人散发她裸照

新竹一名男子不满女友另结新欢,在市场散布对方裸照和猥亵照。(图/示意图记者孙曜樟翻摄)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新竹市43岁的尹姓男子,不满37岁的女友另结新欢,而且还和对方合伙开店,因此心生不满决定报复。他将女方的裸照和猥亵照印出来,在市场前面散发给路人前女友路上捡到宣传裸照当场气炸,愤而报警提告。法院审理后依散布猥亵物品和强制未遂等罪,合并判处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3年。

法院判决指出,尹男因不满女友另结新欢,甚至还合伙开店,愤而决定报复。她将女方的露胸下体,与人口交的猥亵照片印出来,在2015年11月某日凌晨4点至6点这段期间,在苗栗南市区的市场前发给路过民众,毁损女方的名誉。当天上午被害人在路上看到自己的宣传裸照,当场气炸了。

同日上午10点左右,尹男见前女友仍未回应,竟打电话告知「你赶快去你家门口看看啊!你去看看就知道了,你去看看嘛,还有你店门口,你最好趁现在去,趁还没有很多人在菜市场走来走去的时候,可能还可以捡回几张,你跟他做,我就不会让你做下去!」女方不堪受辱和威胁,愤而报警提告。

检警调查和法院审理后,尹男均坦承犯行法官依散布猥亵物品罪判处4月、强制未遂处4月,合并执行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3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远离被害女住家商店1百公尺远,并禁止对她骚扰、通信、通话或其他非必要的联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