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依政黨比例任命 藍推入法

国民党团发动5月1日在立院处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要将NCC委员依国会政党比例任命正式入法。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争议不断,现任NCC委员「绿油油」,立法院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等提出NCC组织法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将NCC委员依国会政党比例任命正式入法,本周三(五月一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联席交通委员会将进行审查。民众党立委林国成也表态乐观其成。

NCC的七名现任委员包括主委陈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员王维菁和林丽云七月卅一日任期届满,行政院须于四月底前提交四名新任委员名单,送交立法院通过。鉴于新任委员提名争议不断,国民党团推动NCC组织法修法。

根据傅崐萁等提出的草案内容,NCC委员只能连任一次,委员名单由行政院及政党按专长领域各推荐七名,其中政党应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分配名额。推荐名单应交由行政院组成的提名审查委员会审查。

审查会由各政党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荐十一名学者、专家组成。审查委员应含括设有大众传播或通讯等相关系所之大专院校、通讯传播产业及非政府组织之专家、学者。审查会应于接受推荐名单后廿日内完成审查。

审查应以听证会程序公开进行。行政院长应于七日内参酌审查会审查结果提出名单,送请立法院同意。立法院应于收到名单后,不经讨论交付相关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经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为通过。

立法院审查过程应举行听证会,听证会邀集相关学者专家、公民团体及社会公正人士参与审查。NCC的七名委员,其政党党籍相同者不得超过三位。主委、副主委应分属不同政党推荐。行政院长推荐委员视同执政党推荐人选。

草案亦纳入NCC委员汰除机制。凡有「废弛职务」、「因案受羁押或经起诉」、「其他足以影响机关信誉及个人执行职务正当性之失职行为」、「因罹病致无法执行职务」的情事,得由立法院连署成案,经不信任投票后予以免职。

林国成说,对国民党提案乐观其成,总是可以容纳不同的声音,不是一党想要一把抓,想怎么做就怎么做,NCC还是要有倾听民意的委员。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认为,蓝委主张明显违宪,大法官释字第六一三号解释指出,NCC委员提名若采立院政党比例,将剥夺行政院的人事决定权,逾越立法机关制衡行政院人事决定权的界线,违反责任政治和权力分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