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NCC独立性 委员按政党比例

(图/本报系资料照)

新一届立法院三党不过半,行政院将于4月底提名包括正副主委在内的4位NCC委员,内阁首桩人事案备受关注。因NCC已被蒙上了「脏兮兮」或「绿兮兮」等箝制媒体的锦衣卫形象,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日前提出NCC委员提名应采「政党比例」的建议也引起讨论。在立院新局势下,由立院依各政党所占席次比例推荐人选的可能性已大增,可望为NCC的独立性开辟出一条新道路。

NCC于2005年成立之始,当时委员的产生须先由各政党依电信、资讯、传播、法律或财经等专业学识或实务经验等领域接受各界举荐,并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共推荐15名与行政院长推荐3名,再交由各政党依其在立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荐学者专家组成的提名审查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才提请行政院长提名并送立法院同意任命。

上述规定才实施未满1年,即遭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613号解释宣告违宪。而大法官的理由约有两端,一为实质剥夺了行政院之人事决定权,致违反责任政治和权力分立原则;二为由政党(团)推荐NCC委员及审查该等委员的人选,也因影响人民对NCC应超越政治之公正性信赖,而违背NCC设计为独立机关之建制目的。

然而,现任NCC委员的任命并未剥夺行政院之人事决定权,更非政党所推荐,但NCC的作为却已毫不遮掩地斲伤了应超越政治的之公正性。尤其,时任行政院长的苏贞昌要以打「假新闻」来捍卫政权时,竟公开指责NCC「谁都管不到它,它也什么都不管」。而苏贞昌吹起逼退的号角后,如民进党时任台北市议员梁文杰等即跟进攻击,终导致主委詹婷怡请辞。

上述实务经验虽不能完全推翻大法官释字第613号解释中的见解,却意味NCC委员若由立院政党依所占席次比例「推荐」人选,未尝不能促进NCC的独立性。事实上,行政院长若愿意接受由立院政党依所占席次比例推荐的人选,该人选在立院获得同意任命的机会大增,且该方式也反映出民众对政党提出具公正与专业性人选的信赖程度,而并非只代表各政党利益。

此外,释字第613号解释认为NCC等行政院所属独立机关不适用宪法第56条关于「行政院各部会首长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之规定。惟这些机关首长在组织法规中皆为「特任」,但特任应指由总统「特别任命」而与机关独立与否无关,如考试、监察、司法三院及审计部等独立机关也有部长级以上的特任官。总统依宪法「任免官员」,尚且发给考试及格任用的事务官一纸「任命令」,所以行政院长任命NCC主委仍有违宪疑义。(作者为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