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政黨比例制 NCC除汙名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家通传会NCC争议不断,现任委员一片绿。近日立法院国民党团提出NCC组织法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将NCC委员依国会政党席次比例任命入法,立法院司法法制、交通委员会将联席审查,民众党也表态乐观其成。但却有绿委提出司法院释字第六一三号解释,略谓:「立法院对行政院有关通传会委员之人事决定权,固非不能施以一定限制,以为制衡,惟制衡仍有其界限,除不能抵触宪法明白规定外,亦不能将人事决定权予以实质剥夺或迳行取而代之」,从而认为此举有违宪之虞。

事实上,该解释公布于二○○六年七月,迄今已十八年。这漫长的时空背景下,台湾民主巨变,经历了政党轮替、言论百家争鸣、自由思潮惊涛骇浪,这也是台湾民主的可贵与重要。再者,大法官会议的解释或宪法法庭的判决,亦并非一成不变铁板一块。如早期大法官对于同性婚姻持反对意见,后来不也变更解释,之后并正式立法允许同性婚姻?过去认为死刑并不违宪,现在宪法法庭正在议决废死与否。此乃法律必须随时空背景不断调整与变动,所谓「法与时转则治」也。

二○二○年十二月中天新闻台遭停播,各界哗然,其后中天提行政诉讼救济,请求法院撤销处分并准予换照,并向NCC求偿七十九亿余元,高等行政法院已于二○二三年撤销处分。当年陈水扁吞下批判挡住TVBS关台,乃认为任何违法处分须遵循比例原则,关掉媒体应非常慎重,因为台湾已是民主法治国家。然而此际,NCC的公信力已经荡然无存,早沦为政党御用之鹰犬,如之前镜电视上架、三立入股中嘉案等,及前主秘离职后转当诈团顾问遭起诉、前主委被院长施压等,均成为非议之焦点;最近更传出「媒体大亨」透过民进党人士关切介入NCC新人事。这就是党政独大的下场,完全违背独立机关之立场。

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民主,关闭新闻台是何等大事,不啻挑战言论自由,剥夺宪法第十一条赋予人民之言论自由权,让台湾解严以来的民主化蒙羞受污。因此,要重振NCC独立机关的形象,洗刷过去的污名,只有依国会政党比例产生委员一途,才能提升NCC形象并昭信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