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最需要民主大聯盟
立法院产生最新民意,成为台湾政治另一个中心。赖清德少数当选,未来行政部门不能再像过去一样为所欲为,过去八年民进党行政滥权造就的许多弊端都将受到检验,而这绝对少不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最近立院成立「镜电视调阅小组」是一个开始。
当年陈水扁推动成立NCC,标榜「党政军退出媒体」,说它会是「独立机关」。民进党还借口「独立」,反对NCC委员按政党比例产生。后来在野党还是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放进了NCC委员按政党比例任命规定,但大法官会议在NCC成立不到半年就做出释字六一三号解释,认为相关规定违宪,于是NCC委员的提名权再被修法给了行政院长,立院只保留同意权。
大法官说NCC委员若按政党比例产生,人民会不信赖NCC超越政治的公正性、会违背NCC作为独立机关的建制目的,还会抵触「宪法所保障通讯传播自由之意旨」。
但NCC是师法美国的通讯传播委员会(FCC)成立,FCC的五名委员是由总统提名并任命其中一人为主席,但和总统同党的不能超过三人,剩下两人必须提名在野党人选。FCC不是按「政党比例」,而是强制确保「两党平衡」。照咱们大法官的逻辑,FCC不是更容易出现「不独立」问题?
FCC的独立性受高度尊重,但NCC在成立了十多年后,当主委陈耀祥在立院举牌喊着「尊重独立机关」,多数民众恐怕会被这种「矛盾修辞」给逗笑。NCC是「独立」的吗?用「裁判、球证、旁证都是我的人」来形容只怕更为贴切。「党政军退出三台」了吗?看到有线电视新闻频道的「绿化」奇迹,绿营在总统选举只拿到四成选票,但电视台的绿色声量却是八成不止,每天修理蓝白、努力监督在野党。
这八年NCC的「政绩」罄竹难书,甘冒民主大大不讳关中天,裁罚过程充满双标;镜电视申设过程疑云重重,传出府院高层干预,且镜电视高层异动异常频繁,选前还违反承诺制播政论节目;三立集团违规入股中嘉,违反中嘉系统台股东不兼营新闻台的承诺。轻的判死,重的警告就没事,NCC裁处标准不一,各种揣摩上意、政治介入的疑虑,把台湾通讯传播秩序搞得愈来愈乱。
立院对镜电视案成立调阅小组绝对必要,调阅就是要让各种黑暗摊在阳光下。特别是陈耀祥态度傲慢,给立院交通委员会的报告竟然几乎和之前一模一样,在大学你敢这样交论文吗?和中天的诉讼「连十五败」,让NCC诉讼费大增,他还能强辩连败的计算方式,这样的滥权和傲慢怎能不受到更有力的监督?
NCC委员的提名权交给行政院长,等于是给了执政党操控言论的「魔戒」,而这个当年标举「党政军退出三台」的民进党,毫不迟疑就把「魔戒」戴上,绿化媒体的结果人人可见。NCC在当权者支持下,利用三年一次的评鉴换照,对媒体动辄「行政指导」,这才是「你好大我好怕」。
现在NCC四位委员即将届满,在野党希望争取按政党比例补上「三蓝一白」,民进党势必会用大法官解释抵抗。但赖清德不是连新政府组成都说会用「民主大联盟」为理念?NCC不是比任何地方都更需要「民主大联盟」?
大法官释字六一三号解释说,「通传会施政之良窳,与通传会委员之人选有密切关系」,这大概是这分解释里最有道理的一句话。NCC被冠上「脏兮兮」名号,如果还让它维持现状,必将是台湾民主的大污点。
(作者为世新大学传播博士学程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