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500万抢案法院宣判 弘仁会大哥遭判刑8年

男子李子轩涉犯强盗罪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资料照)

曾任嘻哈乐团主唱的罗男,案发后坠楼身亡,今年3月指使弘仁会李子轩等人行抢,趁被害人提领500万元现金,将停车在路边时,喷洒辣椒水,强行开车门抢走现金。警方案发后3小时在新北市瑞芳一带逮人,士林地院21日宣判,依结伙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处李等5人有期徒刑7年6月至8年不等。

案发后隔天,罗姓主嫌在住处坠楼身亡,他得知被害人会在银行提领现金,遂指使23岁李子轩找来同伙陈男、庄男开车尾随,确定下手的地点以及时间,罗等人更出资购买权利车,作为犯案工具。

今年3月23日罗、李在幕后指引,陈等4人开车尾随被害人车辆,见被害人提领500万的195万元,陈、庄、黎、黄等4人下车行抢,陈拿出辣椒水,趁隙拿走装有500万的现金,得手后随即驾车逃逸。警方当天下午5时许拦查到作案车辆,当场查扣赃款,并持搜索票逮李男到案。

李、黄等人否认犯罪,并称是已经死亡的罗男指使,其他陈、装、黎则认罪。判决指出,李等5人正值青年,不思正途赚取所需,为满足己欲强盗他人财物牟利,造成被害人恐慌,全案5人犯结伙三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罪,李判刑8年、陈7年8月、庄7年6月、黄7年10月、黎7年8月。另,黎落网后冒名在笔录上伪造邱男身分,犯伪造为书罪判刑得易科罚金之刑4月。扣案犯罪所得500万元没收。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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