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高工漂流木案 产官学3人遭诉

内湖高工向新竹林管处购得的漂流木,遭他人用于制作聚宝盆文昌笔牟取暴利士林地检署起诉营造公司负责人等3人,前校长获不起诉。图非本案漂流木。(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内湖高工去年8月爆发漂流木弊案,校长林振雄降级教师。士林地检署调查,认定学校向新竹林管处申购的漂流木,遭陈姓营造公司负责人、北水局林姓副工程师与学校林姓教师侵占,制成聚宝盆等木艺品,牟取5倍暴利,昨依业务侵占罪起诉陈等3人,不法获利22万余元;校长则因无侵占意图,获不起诉。

起诉书上指出,陈、林得知新竹林管处在石门水库打捞红桧扁柏等漂流木,透过关系与学校搭上线,以校友捐赠「校园装置艺术建置及外国学校交流活动」名义向林管处申购,最后以20多万元购得21.94立方米的漂流木。

陈未依约将林木赠与学校,反而运至工厂加工,制成聚宝盆、文昌笔等物,其中1只以3万6000元贩售,另外2只赠与他人,而文昌笔则由陈、林2人分得,剩下5.5立方米才还给校方

去年8月,检调接获检举,指校长送给退休教职员的「木苹果」是漂流木制成,林姓校长一度行文,希望将申购名义改为「国内外交流使用」,但遭林管处拒绝;林又不好意思索回,便自行购买类似的木艺品放在办公室,作为校园美化

不起诉书指出,林姓校长在欢送典礼赠送木艺品,均以校长身分,并未以个人名义私下赠与,没占为己有的意图,纵使未依计划妥善运用,但事后自行购买弥补缺失,予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