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性侵猥褻6女 士林地院下午首度開庭

艺人NONO陈宣裕被控性侵、猥亵女子,士林地检署认定6名女子受害,依强制性交、强制性交未遂、强制猥亵等7罪起诉,且NONO品行低劣、犯后态度回避未见悔意,建请从重量刑。士林地方法院定今下午2时30分首开庭,NONO将出庭。

全案起源于,网红「小红老师」去年赴台北地检署爆料,NONO性侵、骚扰多名年轻女子,北检去年8月间搜索传唤NONO到案,讯后50万元交保,禁止骚扰接触被害人,共计10人提告妨害性自主,其中北检不起诉3案,其余移转管辖至士检。

士检今年5月17日侦结,NONO利用身为艺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机会,结识6名被害女子,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间,分别以工作邀约见面、录影结束搭载、吃宵夜为由,在车上、住家、饭店,违反女子意愿妨害性自主。

检方查出,NONO犯案时还问被害人,「有没有看过那么大的?」压制被害人强制性交得逞,还说「看妳叫得那么惨,这次先放过妳。」NONO客串偶像剧时,在宜兰县议会巧遇电视台工作人员,竟在议会女厕熊抱、搓揉胸部,说「要不要跟我打砲?」,幸好工作人员假意顺从,在NONO解裤头时,拿出防身用的电击棒电击,顺利逃离。

士检认定,NONO不知自重,为逞私欲性侵、猥亵被害人,品行低劣,且对众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巨,犯依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性交未遂、2次强制猥亵共7罪嫌,犯后态度回避,丝毫未见悔意,建请法官从重量刑,严惩恶行。

另,北检不起诉3案,其中2案已由士检认定强制猥亵罪嫌不起诉,被害人未声请再议,不起诉确定。

艺人NONO(左)涉性侵猥亵六名女子遭检方起诉求处重刑,检方痛批他品行低劣。(本报资料照片)

艺人NONO涉性侵。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