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帮诈团「打工」赚7200元 下场被判关2年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南部一名女大生小花(化名)去年6月间将自己的金融帐户提供给诈骗集团使用,并依照诈团成员指示,将赃款拿去购买虚拟货币,再汇入指定虚拟货币钱包地址,事后获得7200元报酬。9名受害者发现被骗之后,愤而报警处理,小花也因此挨告,日前被法院依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小花因涉及诈欺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检方起诉书中记载,小花透过LINE与2名诈团成员联系,并在去年6月间将自己的金融帐户提供给诈团使用,短短3天之内共有9人受骗上当,遭诈金额总计为56万2000元;接着,小花依照诈团成员指示,将帐户内的赃款拿去购买虚拟货币,再汇入诈团指定的虚拟货币钱包地址,涉嫌协助制造金流断点,隐匿犯罪所得,事后还获得7200元报酬。
后来9名受害者惊觉被骗,立刻报警处理。小花的帐户被通报冻结,她才自行投案。
法官认为,小花没有透过正当方式赚钱,反而贪图不法利益,以多人缜密分工方式实行诈欺犯罪,导致9名受害者的财产法益受损,考量到她已经坦承犯行,具有悔意,也已经与其中3名受害者达成调解,最终依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共9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合并应执行刑期为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