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仲要跳槽先截147笔客户资料 拿千元求同事传云端...下场曝

▲台中一名女房仲跳槽前截图公司资料、拿新公司合约给客户签署,挨告营业秘密、背信未遂。(图/记者许权毅摄)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名房仲许女为某知名公司5年员工,准备跳槽前,却偷偷截图公司内「潜在客户资料」98笔、「成交客户资料」49笔,结果许女「有异状」被公司调查、锁住电脑帐号,她竟以1千元报酬请求同事将该些资料上传到云端遭拒,因而揭露此案。许女还于在职期间,拿别间公司合约给卖家,同样挨告。地院依营业秘密罪、背信未遂合并判处6月,可易科罚金。

检警调查,许女自2015年至2020年为某知名公司房仲人员,任职前均有签署资料保护同意书,且许女明知「潜在客户资料」、「成交客户资料」为公司外对外公开资讯,并且有非竞业人员能知悉,资料具有实际上经济价值,但许女却在离职前夕,密谋取得资料,再跳槽至别家公司。

2019年底,许女登入公司网站,截图「潜在客户资料」98笔、「成交客户资料」49笔,并存放在该电脑桌布,再伺机传送至手机或是云端硬碟,但许女有异状后,便遭公司调查,并且锁住电脑与帐号,许女无法再开启电脑,转而要求同事陈男协助,以1千元代价帮忙将资料上传至云端,遭陈拒绝,也揭开该案。

不只如此,许女要与某卖家进行延长委卖合约时,竟违背职务,持要跳槽的新公司合约给卖家签署,卖家同意,但因卖家委托多家房仲卖屋,由其余房仲公司成功售屋,未造成许女公司损失。陈男事后将此事向主管举报,才揭露此事。

台中地院认为,许女利用职务机会,规避公司管理措施,迳自截图,以此方式重制营业秘密以及无故取得他人电磁纪录,又违背任务,使卖家签立别家公司合约,背信未遂,实属不该。判处许女营业秘密罪5月徒刑、背信未遂3月徒刑,应执行6月,可易科罚金,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