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飞官色诱同僚称只是「砲友」 军官妻控小三逼离婚

女飞官色诱同僚称只是「砲友」。(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新社一名军人人妻小美(化名)与飞官丈夫阿德(化名),因为另一名女飞官晓萱(化名)的介入,迫使阿德逼迫小美离婚,导致小美心痛不已,小美因此提告晓萱侵害配偶权,台中地院近日做出判决,判定晓萱须赔偿小美60万元。可上诉。

小美主张,她与丈夫阿德在民国101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阿德于台中新社部队服役,与晓萱同为飞行军官,两人在111年间发生不正当的交往。小美指控阿德多次与晓萱在嘉义县住所或汽车旅馆幽会,并发生至少六次性行为,两人之间还有不少挑逗性与私密的对话,足以显示两人关系早已超越一般同事之间的正常范畴。

小美更进一步指出,晓萱曾向阿德诉说财务隐私,并以「我们的房间能生小孩就好」等语向阿德传达情愫。此外,晓萱还传送多张半裸照片,以及使用「老公」、「老婆」等亲密称呼,对话内容显示二人情意绵绵「被你训练过压过摔过」、「我爱你臭老公 」,不仅涉及私密感情「在一起一年啰!」,更包含多次性暗示「我想你、我爱你、来陪我睡觉」、「你好久没有抱我睡」。

两人甚至互传,我也只是你的「砲友」用完就丢;「来陪我睡觉」;再打一次明天分床睡,我睡床你睡地板;「妳只懂要脱我裤子」;那你有没有想我,看起来是没有,「只想脱我裤子」;我很期待明天我去照超音波,听到孩子心跳,然后再拿掉他,她怀的是可以生的,我的,是见不得人的等语;这些都使小美痛心不已。

小美在诉状中强调,作为飞行军官的晓暄,应有更高的道德标准,然而她不仅介入她的婚姻,还多次要求阿德与她离婚,甚至谎称怀孕企图逼迫阿德做出决定。小美因这段不伦关系造成家庭破裂,精神上遭受严重打击,并因此患上忧郁症及焦虑症,遂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200万元。

晓萱则全盘否认指控,声称与阿德从未有不正当的交往,两人之间的对话仅属同事间的日常沟通,并未涉及性行为。她强调小美所提出的对话纪录无法证明不伦行为,并强调阿德自身在婚姻中早已有问题,小美的家庭不和与她无关。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晓萱与阿德的行为确实逾越一般同事的范畴,并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权。法院最终判定晓萱须赔偿6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