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后悔同居砲友结婚 法官「肉眼看出关键」判婚姻无效
▲新竹一名女子后悔与同居砲友结婚,法官抓出一关键,直接判婚姻无效...(示意图/CFP)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新竹一名女子2021年登记婚姻后,丈夫随即入狱服刑,之后她认为双方只是同居砲友,没有感情基础,向对方表示要离婚遭拒,因此向法院诉请离婚。法官审理时,用肉眼看出结婚书约证人签名造假,最终认定双方婚姻关系不存在。
根据判决书,女子指出,她婚前与砲友同居,但对方因毒品案即将勒戒,为了能与外界书信往来,因此拜托她帮忙结婚。女子以为只是要帮忙勒戒期间的书信往来,因此在2021年5月与砲友登记,殊不知对方被判有罪,即将入监服刑。之后,她以书信表示要离婚,但被砲友拒绝。
砲友则主张,他早在2021年2月入监,女方同年5月以会客窗方式与他结婚,绝非不知情。另外,女方这段期间寄给他的书信内容亲暱、署名老婆,还驾驶他的车辆被开罚单、提领他帐户内的金钱,所以女方诉请离婚不合理。
法官表示,民法明文规定,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2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不过,结婚书约证人出庭时证称「签名不是我签的」、「我没有签过这种证书,也不知道双方有结婚」、「我没看过男方,也不曾去监所」。
根据证人陈述及当庭签名,法官用肉眼比对结婚书约证人栏签名,发现与证人的运笔、书写方式均有不同,足见两造结婚不符合法定要件,而属无效,因此近日判决双方婚姻关系不存在。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