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嘖」一聲…大學助理教授拿筆電砸瞎她 最終得關4年定讞

大学林姓助理教授3年前和古姓前女友讨论股票投资观念时,对方不耐烦发出「啧」一声,并赶他离开,他愤而拿笔记型电脑砸向古女,导致古女左眼眶骨折、眼球破裂而几近失明,最高法院依伤害致重伤罪判刑4年定谳。

林有台大博士学历,已婚并于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古女则在另间大学任教。林2021年4月23日凌晨因不认同古女的股票投资观念,加上对方不愿意再回他话,他认为古女态度敷衍,拾起放在地上的笔电、高举过肩,「啪」一声朝古女的脸扔掷,导致古女左眼近乎失明。

林否认犯行,声称不需要为此伤害古女,他是随手拿笔电往床垫上丢,不是朝古女丢掷,丢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笔电会从我手中滑脱砸到她」,他也很惊讶、吓一跳,他愿意分期赔偿古女900万元。

古女指出,因聊天时她对林说的话不耐,发出「啧」的声音,林往房门走,她叫对方赶快离开,但林说「妳要不要好好的谈」就拿起笔电砸她,她的脸就被笔电其中一个角砸到,最后一瞬间她有闭着眼,「爬起来时血就一直滴了」。

一审认为林是有社会生活经验的成年人,却只因细故而情绪失控,拿起体积不小、重量不轻的笔电朝人的头部挥掷,除造成古女头部外伤、脑震荡、左眼眶骨闭锁性骨折外,还害得左眼球破裂,且事后不认罪,依伤害致重伤罪判4年徒刑。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但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更一审认为古女伤势严重,且林未坦承犯行,没有和古女和解,认为一审判决认事用法、量刑均无违误,另林不符合自首减刑、缓刑要件,因此维持一审判决,依伤害致重伤罪判林4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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