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直播主「戀愛攻勢」狂詐純情男64萬元 最終判刑10月定讞

陈姓女直播主透过通讯软体结识2名男子,进而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再以「想跟经纪公司解约需要钱」为由,诈骗2名男子汇款共64万元和iPhone手机,一审依诈欺罪判陈女10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陈女(22岁)化名「陈乔安」担任直播主,并由陈男(24岁)担任经纪人;陈女2020年7月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从事服务业的张姓男子,互加LINE好友后约会、吃饭、看电影,一个多月后确认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陈男以陈女帐号向张佯称,「不满经纪公司安排陪男客户吃饭,想解约需要60万元,已支付25万元」,并出示经纪公司出具的收据,请求张男帮忙支付剩下的35万元;张不疑有他,2020年9月15日汇出35万元至指定帐户,这笔金额款项后续被转为直播平台会员点数,全数用来打赏陈女另一个化名直播主「Amy」,以此诈取高额赏金。

陈女和经纪人同时以相同手法诱骗另名从事粗工的陈姓男子,陈女以「Amy」身分约出陈男,约会吃饭看电影后,称愿与陈男同居,2020年11月又称「经纪公司安排与男客吃饭,不想去、想解约」、「先前已经以买手机名义向母亲借2万元」,请求对方支付29万元、提供iPhone X手机。

被害人事后惊觉受骗,报警处理,检方依诈欺取财罪嫌起诉陈女和经纪人,一审依诈欺取财罪判陈女10月徒刑、经纪人陈男1年徒刑;陈女不服上诉,高院今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驳回陈女上诉,全案确定。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