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直播主摩铁啪完粉丝告性侵 被目击「亲亲抱抱」成判决关键

直播主与粉丝开完房间告性侵,因被看到「像情侣」告不成。(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一名女直播小芬化名)2年多前与粉丝阿雄(化名),在KTV欢唱后,到串烧店吃消夜,结束后被串烧店老板车载摩铁过夜,进而发生性关系不料小芬却在事后控告阿雄趁她酒醉性侵,串烧店老板出庭时证称,有看到2人亲亲抱抱像情侣,台中地院最后不信小芬控诉,判阿雄无罪。

判决书指出,阿雄2018年7月27日晚间8时许,得知小芬在KTV唱歌,遂前往与小芬欢唱喝酒,11时许结束后,再搭车到一家串烧店吃消夜,当晚喝了10多瓶啤酒,吃完后串烧店老板开车载2人到摩铁过夜,阿雄见小芬醉得不省人事,性侵得逞。

由于小芬离开KTV后,友人就找到不到她人,最后透过手机定位系统,发现她人在摩铁,于是报警找人,拨打2、30通手机找到后,小芬告知摩铁房间,警方会同与友人到达房内,发现女小芬与阿雄共处一室,阿雄在警局向警方坦承,与小芬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没有乘机性交,是经过小芬同意,她当时也没有酒醉不醒人事。

证人串烧店老板出庭时表示, 2人到店里之前已经有喝酒,是手牵手走进店里,还亲亲抱抱喝酒聊天,离开时问最近的摩铁在哪里,本来要员工帮他们叫计程车,因为离店很近,就开车载他们过去,「我当时认为他们是男女朋友,有抱着聊天喝酒、亲嘴、抱抱」。

合议庭认为,阿雄与小芬在串烧店亲吻,小芬没有反抗,到摩铁还自行上下车,2人应是合意性交,难认阿雄有乘机性交行为,因而判他无罪,小芬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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