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爱上总经理!辩称不知对方已婚 挨告求偿200万结果曝
OL爱上公司总经理,辩称不知对方已婚,正宫怒告求偿20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担任总经理的丈夫阿国(均化名),竟与公司的女业务欢欢(化名),发展超越正常男女社交界线的情侣关系,导致她因而在2022年11月与阿国离婚。小萱不满婚姻遭到欢欢破坏,导致她精神有重大创伤,向法院诉请欢欢给付精神慰抚金200万元。
法院审理,欢欢辩称,她原本任职公司担任采购一职,因阿国是公司总经理而相识并与他接触,但阿国并未告知已婚身分,就对她展开追求,而且交往期间是在阿国离婚之后,而小萱提出的行车纪录器影片,皆无法证明影片中的女性声音是她。
法官检视行车纪录器影片档案显示,阿国3度开车载欢欢,前往餐厅用餐后,再到汽车旅馆休息。阿国还在车上打电话给欢欢,双方聊天内容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份际。还有阿国载欢欢前往汽车旅馆休息,离开时遭小萱亲眼撞见,欢欢面对小萱的质问,皆不发一语,也未否认有做出侵害的事实。
法官勘验3人的对话音档,阿国致电给小萱:「喂~XXX吗?」,小萱回应:「不好意思,我现在在忙耶」。阿国再说:「我要跟你分开,我是XXX,这样有听到吗」、「我只爱我老婆,我不爱你这样」。
小萱接过电话对欢欢表示:「X小姐,你听到了没有,如果我再跟你讲一次喔,如果你再让我发现,你打电话给他,或是传简讯给他,我就告你侵害配偶权」。因此欢欢已知悉阿国为有配偶之人。
但此后,欢欢仍与阿国一同前往汽车旅馆等情,欢欢虽辩称,前往汽车旅馆是因陪同阿国前往公务出差,阿国临时有如厕需求,才会去汽车旅馆。
法官认,现今台湾社会便利商店、加油站普及,且多半有提供免费厕所的服务,汽车旅馆断然不会比便利商店及加油站普及,且尚需花费入住的费用,若真有急迫之如厕需求,却前往隐蔽性高而容易遭人误会,且需花费不低金额的汽车旅馆如厕,显然有违常情。
法官审酌,欢欢侵害期间之长短、加害情节、造成小萱精神痛苦等。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精神慰抚金,应以2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