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百万让未婚妻投资养虾场 他「一看脸书崩溃」控对方悔婚求偿结果出炉
▲王男说,订婚日是他父亲的告别式,亲友都在,双方互戴戒指。(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Pexels)
台南一名王姓男子透过交友网站认识一名阮姓越南籍女子,双方原本说好互订终生,但他指控,未婚妻拿到100多万后就回越南一去不返,视同解除婚约,要求偿还聘金、金饰和精神损失共50万元,被法官判败诉。
判决指出,王男指控,和阮女交往一段时间后决定婚约,订婚日在2017年10月某天,那天是他父亲的告别式,亲友都在,双方互戴戒指;他并至对方越南住处,办理请客共三桌。
王男控诉,之后阮女以越南投资养虾为由,向他借120万元;他汇款二笔,金额共128万7938元,另赠与她8万7938元,没想到对方拿到钱后,在2018年3月搭机返回越南后就不回来,视同解除婚约。
王男说,他2018年7月在脸书看到阮女和许多男生有非常亲密对话,对方称她为一名男子的「林嫂夫人」、「林夫人嫂子」、「林董娘」。他表示,她与他有婚约后,又与其他男子有如此言论,造成他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其次,她悔婚后与其他男生亲密合照,完全无视婚约存在,造成他精神崩溃、受精神创伤。
▼法官认为,是王男先表达不举办婚礼。(示意图/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王男提告要求阮女偿还聘金10万元、金饰10万元、较借据多出的汇款10万元,另加上精神损失20万元,合计50万元。但阮女辩称,她一开始真心想要嫁给王男,他们在台湾认识不到一个月就搬去王家住,「不到一个月我们就开始发生争执吵架,有一次他赶我走…他求我原谅他,后来我们和好。」
阮女指,他们有讲到在越南投资养虾场,所以就顺便去她家人那边吃饭顺便给见面礼;黄金是他去越南有买两条手链、耳环、一条项链和戒指要给她戴,「但是我们去越南有没有办真正的结婚仪式,仅有跟家人见面。」
台南地院法官查出,王男于2018年1月3日传送「我觉得我们先不要请客,也先不要结婚」、「两个人在一起不快乐,结婚没有意义」、「先交往一阵子再说」、「妳先忙妳的事业」等内容;另外,也查出被告虽于同年3月3日出境,但同年月28日即入境台湾,此后亦有多次入出境纪录,无原告所指返回越南后即一去不复返。
法官认为,双方虽于原告父亲告别式上互戴戒指,而有订立婚约的合意,但交往期间严重争吵,共同前往越南之前,他已向她表达不举办婚礼;双方在越南拍摄的照片,也无任何足以表征举办婚礼仪式。
法官说,纵使原告当时有带现金10万元或价值10万元的金饰前往,亦非婚约的赠与物,遑论,原告汇款金额较借据金额多出的10万元,更与婚约无涉,故原告诉请被告返还30万元,于法无据;另双方婚约是原告犹豫在先,继而主动向被告表达终止往来意思而解除,被告则无故意违婚约,也驳回原告提出的20万元精神损失求偿。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