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0年一半都在「共享老公」 人妻见小三儿崩溃求偿500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黄姓人妻不满刘姓丈夫尚未离婚,就与李姓小三生下一子,还隐瞒整整15年,让她身心严重受创,因此决定提告求偿500万元。不过,由于黄女提告时已经超过侵权行为请求权的10年时效台中地院法官衡量后,判刘、李两人应赔偿8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黄女与丈夫结婚30年,却不知道对方外遇长达15年。(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黄女在判决书中提到,丈夫是在15年前开始发展婚外情,并在2007年与李女生下一子,这件事情她直到2019年10月间才从朋友口中得知,起初还有些半信半疑,但上网搜寻李女的脸书帐号,发现他们感情融洽,平时会以夫妻相称,甚至还有育有一子。

黄女控诉,刘、李两人在2018年至2020年间多次相约一同出游,丈夫甚至还帮小三庆生,让她独自承受配偶背叛的压力,身心严重受创,「我和他结婚30年有半数以上的时间都被骗了」,实在气不过,这才决定提告求偿500万元。

刘男承认与李女育有一子。

对于上述指控,刘男、李女坦承两人的确育有一子,但辩称孩子是在2007年4月间出生,侵权行为应该已经超过时效,况且所谓的相约出游,其实是厂商招待的行程,庆生的事情也不是由他们上传到脸书,此外,男方曾在2019年11月间转移一笔土地给黄女当作弥补,如今还要求偿500万元根本不合理

台中地院法官则认为,刘男迄今尚未离婚,李女明知男方是有配偶之人,仍答应交往,一起同居、出游、庆生,的确已经破坏黄女的婚姻关系

法官接着指出,考量到黄女是在今年5月5日递状,已经超过侵权行为请求权的10年时效,但同年5月6日后,因为事实发生尚未经过10年,李女也没有举证证明她已经知悉此事超过2年,因此还是可以对这之后的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请求赔偿,最终判刘、李两人应连带赔偿8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