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全都录!监视器对准电梯口 邻告侵犯隐私判赔2万

东森新闻记者叶晏升、卢俊杰江筱惠/台中报导

装设监视器的位置如果没对好,小心会吃上官司!台中一名王小姐陈小姐同住大厦11楼,王小姐在家门外装2支监视器,其中一支对准电梯口,让对面住户陈小姐觉得,自家出入的亲友客人都被邻居掌控,告对方侵害隐私。法院判决王小姐必须拆除监视器,并且赔偿陈小姐2万元的精神损失

11楼的王小姐与陈小姐住在大里一栋大厦,邻居撕破脸闹上法院,只因为监视器拍摄的位置与角度,让陈小姐觉得不舒服。管理员指出,「他们(王小姐家)在前面监视器,说有影响到她(陈小姐)的隐私,说『我住这里 她住那里,刚好面对面』。」

监视器拍摄的角度与范围,若对准别人家大门口,就是侵犯私领域的行为;这次的案例因为同层楼只有3户,电梯口属于类似私领域,法官判决王小姐侵犯陈小姐的隐私。

律师杨璧榕指出,「那3户的话排除自己这一户,是不是其他2户对于电梯口的出入,我们很容易可以特地(锁定)她出入的客人,她出入的住户是哪一户,那这样就会有侵害私领域的问题。」

争议就在于,一般电梯内外也会设置监视器,用来过滤可疑人士进出,方便保全人员监看,虽然电梯口属于公共空间,王小姐装设前也经过管委会同意,但因为同层楼的住户只有3户,只要对照时间、出入方向,就能比对出其他住户的交友情形,因此遭判侵犯隐私。

而一般监视器设置的位置,也会因为拍摄的角度,有不同的潜规则。杨璧榕表示,「举例来说,如果你的监视器的装设,是为了防盗目的,那这部分应该是没有侵害私领域的问题。」

拍摄公共空间的监视器一般都是用来防盗,如同《楚门世界》,住家大楼办公室内外都有第三只眼盯着,监看拍到的主画面拍了哪又拍了什么,一个不小心,侵犯别人的隐私,很容易就会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