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针孔、找电梯监视器录到人夫和小三动作片 正宫开大绝获赔48万
▲丈夫外面有小三,正宫开大绝搜证。(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
高雄市一名女子发现丈夫在婚后劈腿,为找证据,先在住处卧室装针孔摄影机,录到丈夫和小三的性爱影像,先让两人赔偿共40万元,后续她发现丈夫与小三竟同居,再取得小三住处两人在电梯中亲吻拥抱录影画面,再度提告。法官审理认为电梯并非该名丈夫专属的私人活动场所,再判赔两人赔她8万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妇人与陈男结婚后感情失和,在105年发现老公有小三,就在住处的卧室装了针孔摄影机,果然录到丈夫和詹女在床上的性爱画面,怒告两人通奸罪,后来陈男考量自己有强盗、诈欺及伪造文书等前科,希望有缓刑机会,才和詹女坦承有奸情,总共赔偿陈妻40万元,高雄高分院依通奸罪判处2人各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而陈男宣告缓刑2年。
但事情还没结束,妇人不甘心上演「大老婆的反击」,后续又抓到丈夫与小三同居,拿出小三住处电梯的监视器画面,内容为丈夫和詹女接吻、拥抱等亲密行为,控告两人《民事》侵犯配偶权,向两人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
陈男在出庭时辩解监视器光碟及画面,因未经被告同意拍摄,是非法取得,且之前已和妻子达成和解,请求法官驳回。但法官认为,电梯并非陈男专属的私人活动场所,不法程度尚属轻微,判决陈男和詹女败诉,共得赔偿陈妻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