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 权证避险税降为千分之一

权证避险交易税降为千分之一

立法院院会21日临时变更议程,三读通过《证券交易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将权证避险股票证券交易税率,由现行的千分之3调降为千分之1,实施期间为5年,并增订授权子法,以规范权证避险专户控管及监理相关机制。

对此,财政部长庄翠云指出,接下来将和金管会订定相关子法,各区国税局也会积极规划后续稽征作业,让权证避险降税顺利实施。

修法说明指出,为降低权证避险成本,提升权证报价品质,活络权证市场,行政院会于去年12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函请立法院审议。

新法规定,基于履行认购、认售权证报价责任及风险管理目的出卖权证避险专户内股票者,证券交易税税率由现行的千分之3调降为千分之1,实施期间为5年,并增订授权子法以规范权证避险专户控管及监理相关机制。

为配合订定子法作业时间,明订修正内容自证券交易税条例修正公布后6个月实施。后续由财政部会商金管会就避险必要范围的认定基准等及其他相关事项订定子法规。

国民党立院总召曾铭宗表示,他2020年就提出此项修正案,这次能完成三读,国民党团表示感谢。权证是国内衍生性商品非常重要项目之一,有利于散户和法人的避险,相关市场非常重要,必须加以促进、推广。

降税的好处包括:强化券商权证的造市功能和活化整体权证市场,并可协助现货市场投资人,包括散户、法人,做好避险,让现货市场或期货市场更为稳定、强化,同时保护投资人。

财政部强调,权证避险降税有四大优点,包括一、助改善权证造市品质;二、创造有利投资环境;三、提升权证流动性;四、活络股权市场交易。

据财政部说明,证券交易税条例本次修正重点,增订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发行认购(售)权证,于该权证上市或上柜日至到期日期间,基于履行报价责任规定及风险管理目的,自条文生效日起五年内,出卖认购(售)权证避险专户内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可标的股票,每日交易成交总金额在避险必要范围内的部分,证券交易税税率由现行千分之3调降为千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