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孩争风吃醋找6人打3人 涉犯聚众斗殴罪起诉

陈因女友与他人出游找来朋友到场助阵,涉犯刑法150条聚众斗殴遭检察官起诉。(图:本报资料照)

18岁陈姓男子因不满黄男与女友出游,去年8月17日深夜,告诉林姓朋友「要找我网友吵架」,随即与4名男子、2名少年,分别驾车骑车前往承德路7段,众人棍棒刀子藏在后车厢双方见面,6人就持械攻击对方3人,黄遭玩具枪射伤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依刑法第150条妨害秩序罪嫌起诉陈等4人,另外2名未成年则移少年法庭。

起诉指出,陈不满女友与IG网友黄男,分别找来18岁廖姓、19岁林姓、18岁陈姓、20岁林姓男子前往助阵,另外还有2名未成年少年由朋友骑车载现场,8月18日凌晨2点多,在承德路遇到黄、罗、吴姓男子,陈等人一下车,就持球棒攻击带着安全帽的罗,其他人则持警棍加入战局,陈等人则持西瓜刀在旁助势

陈等人坦承出发前就知道将与人吵架,因而找朋友助阵,陈将西瓜刀、球棒放在轿车行李厢,打算到场「输赢」,林姓男子等人到场见众人打成一团,站在一旁观看,其中有人持玩具枪射中黄,导致黄受伤。

起诉指出,陈、廖、林姓等4人,涉嫌违反刑法第150条,在公共场所聚集3人以上及携带凶器下手实施强暴,而伤害部分因属告诉乃论,黄等人虽撤回告诉,但仍依妨害秩序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