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蘇嘉全赴印尼「拿國家資源做生意」 葉慶元確定一毛都不用賠!

总统府前秘书长苏嘉全遭爆和姪子、前立委苏震清透过国营事业拜访印尼谋取私利,他不满律师叶庆元和名嘴陈凤馨在政论节目批评「拿国家资源做私人生意」,提告求偿200万元,一审判叶应赔偿20万元,二审逆转改判叶也不用赔偿,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苏嘉全提告主张,他2016年到印尼参加海外后援会感恩餐会,只在首都待一晚,没有和印尼官方人员见面。国民党指控后,他随即在脸书发文澄清,但叶庆元、陈凤馨仍在政论节目颠倒是非,侵害他的名誉权,名嘴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影响极大。

叶庆元反驳,苏嘉全坚称2017年没有去印尼,但未否认前一年有去,驻印尼代表处公文仅误载年分,且电文内容确实提及苏嘉全、苏震清二人,苏嘉全虽宣称电文与自己无关、电文中「中间人」是指人力仲介业者高寿涛,却无法合理解释为何电文中点名他和苏震清。

叶说,苏嘉全是公众人物,行为应可受公评,且苏只要开记者会即可澄清,却多次提告打压负面评论,且不断要求提供消息来源,意图秋后算帐惩处检举人,批苏「可耻」。

陈凤馨驳称相关电报内容指涉高阶官员和立委私自偕国营事业出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属于可受公评事项,且她也向多位外交官查证,并查证国营事业出访报告纪录等。

一审认为,驻印尼代表处电报没有提及苏嘉全等人至印尼洽谈、从事「个人私人生意」,与叶庆元陈述内容大相径庭,足以贬损苏嘉全的社会评价,判叶庆元应赔偿20万元;另判陈凤馨免赔。

叶庆元、苏嘉全提上诉,二审认为叶庆元依照电报内容及扬运集团董事长高寿涛多次居间安排我国及印尼政商往来参访等情,质疑苏嘉全访问印尼是否涉及助益高寿涛「拿着国家资源做私人生意」,有合理怀疑基础,且叶的言论攸关公益,不构成侵权,改判叶免赔;案件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驳回苏嘉全上诉,全案确定。

叶庆元。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前院长苏嘉全。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