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嘉全密访印尼挨批图利怒告叶庆元 二审逆转败诉

律师叶庆元(本报资料照片)

3年国民党揭露我驻印尼代表处秘密电文,爆料总统府前秘书长苏嘉全密访印尼,疑操控国营事业牟私利,律师叶庆元在电视新闻节目上加以评论,遭苏提告求偿,一审判叶赔偿2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叶是就可受公评之事而为评论,逆转改判免赔、苏败诉。可上诉。

国民党在2020年7月开记者会,公布外交部驻印尼代表处有关动新南向政策的电报密件,内容是2017年回报外交部指陈:「我国营事业已遭中间人控制,企图将政府部会及驻外馆处排除在外、个别击破,以遂其个别私利」。

后来,叶庆元在「少康战情室」节目中评论,说苏嘉全与苏震清到印尼,以国营事业采购之国家资源,去做私人的生意,致驻外使节看不下去,苏嘉全提告求偿2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叶所说的「从事私人生意」无法证明为真实,或有其他合理查据之依据,是不实的言论,贬损苏嘉全在社会上的评价,侵害其名誉权,判决须赔偿20万元。

高院二审认为,叶庆元所为的言论系对攸关公益、可受公评之事而为评论,非以损害苏嘉全名誉为目的,核属善意发表之评论,其此部分言论尚不构成侵权行为,改判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