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羅智強4人批蘇嘉全到印尼謀私利 二審逆轉免賠理由曝光

立委王育敏、罗智强、台北市议员游淑慧、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黄子哲4年前开记者会指控时任总统府秘书长苏嘉全、前立委苏震清私下带国营事业高层赴印尼会晤当地政要图个人私利。苏嘉全提告求偿,一审判王育敏等人应连带赔偿200万元并登报道歉;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逆转改判4人免赔,可上诉。

高院指出,苏嘉全历任多届立法委员,并曾担任立法院长及总统府秘书长,位居要职,是否涉及利用职位牟取私利,损害国家权益,是与公共利益有重大关联,有高度公益性质,属于可受公评事项,应适度减轻王育敏等人发表言论的合理查证标准。

高院认为,王育敏、游淑慧等人记者会言论是参考电报内容,或经查证相关网站资料,并非欠缺合理怀疑基础,用语虽较为苛刻,但难以认定是不法发表言论,也非故意虚构事实侵害苏嘉全的言论。

高院指出,罗智强虽以「遂其个别私利的政客」、「太上部」等字词影射苏嘉全,用语稍属尖酸,足以令人感到不快或难堪,但是针对可受公评重大公益事项评论,属言论自由范畴,难认构成不法侵权行为。

苏嘉全主张,王育敏等人2021年7月20日在国民党部召开记者会,不实指控他和苏震清2017年透过人力仲介集团安排到印尼,排除政府部会、驻外馆处,控制国营事业谋取私利。他当天严正澄清后,王育敏等人隔日再开记者会持续发布不实内容,也未向他求证,严重污蔑他的名誉,要求王育敏等人赔偿200万元,并登报道歉。

王育敏等人抗辩,罗智强和游淑慧接获外交部内部人员匿名检举,指苏嘉全、苏震清刻意规避驻外代表处,利用国营事业进行经贸活动谋私利,也有驻印尼代表处的电报佐证;4人本于对外交事务的认识,向多位外交官求证,也查证国营事业出访报告等,确认电报所指事件为真。

再者,印尼案与我国经贸外交利益相关,属于可受公评事项,四人开记者会是要求政府深入调查,属于合理评论;纵使新闻稿中「吃铜吃铁吃国家」用语尖锐刻薄,也是表达主观价值,为合理评论。

一审认为,王育敏4人未经查证,发布「苏震清跟苏嘉全几乎年年都到印尼」、「苏震清跟苏嘉全却多次绕过外馆,直接带着国营企业访问印尼」,显是不实陈述,且评论苏嘉全「介入国营企业到底有多深」、「我国营事业已遭中间人控制企图以谋取个别私利」、「绿营政治人物吃铜吃铁吃国家的丑态」等语,侵害苏嘉全名誉,判4人应连带赔偿200万元;案件上诉,二审今逆转改判。

王育敏、黄子哲、罗智强、游淑慧开记者会指苏嘉全、苏震清赴印尼涉及图利。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罗智强拿着外交部电文表示谢谢苏嘉全提告,希望因此可以还原真相。记者潘俊宏/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