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嘉全「印尼案」怒告蓝营4人 外交部回函法院驻印公文曝光真相
总统府前秘书长苏嘉全、立委苏震清被国民党文传会主委王育敏、文传会副主委黄子哲、议员罗智强、游淑慧指控,私下带国营事业高层赴印尼会晤当地政要图谋私利。对此,苏嘉全怒告4人,并求偿200万元;台北地院今开庭,而苏的代理人公开外交部回函给法院的公文与附件,曝光事件来龙去脉,内容证实此事件应是代表处经济组同仁自行揣测而生的误解。
根据苏嘉全代理人提供的文件,外交部在今年1月12日回函给台北地院,附件是驻印尼代表处2016年12月20日的电报,内容中外交部确认驻印尼代表处电报确实为真,只是电报日期「误植为2017年」。
外交部在今年1月11日也有一份驻印尼代表处回函给法院的公文,确定2016年12月20日的电报是当时许姓政务组长所处理,但驻印尼大使陈中、经济组同仁、时任经济部次长王美花开会时,许姓组长并不在场,而是副代表会后口述,代为撰稿呈核。
在回函中也指出,驻印尼代表处2016年12月20日电报是提醒国营企业来印尼洽谈投资不宜由中介干预、排除外馆参与,某些报导和人士引申为「指涉苏前院长等将从中牟利,并非本处电报之本意」。
另外,苏嘉全2016年9月初私人访问印尼,是由台商会侨领等人接机、安排活动;而2016年12月20日电报称「由扬运集团安排」等事,应是代表处经济组同仁自行揣测而生的误解。
在上午开庭时,苏嘉全委任律师许惠峰表示,根据外交部回函资料,事实已经被澄清,如果4人愿意道歉,苏嘉全可以撤回诉讼;不过,被告的委任律师叶庆元表示,会转告当事人,但道歉没有空间,希望苏嘉全主动撤告,不要浪费司法资源。
▼外交部回函法院,证实驻印尼代表处的电报公文是真的。(点图放大/记者陶本和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