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外遇离婚不付扶养费」 歌王洪荣宏求偿百万败诉
▲洪荣宏提告表示都有付子女扶养费给第2任妻子陈施羽。(图为资料照/记者张一中摄)
金曲歌王洪荣宏日前遭《镜周刊》报导,和第二任歌手妻子陈施羽离婚后,从2018年初起,未再支付小孩扶养费,洪荣宏认为认为报导不实,到台北地院提告,向《镜》求偿100万元,并要求刊登永久道歉启事,但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之诉,洪荣宏求偿失败。可上诉。
《镜》在2018年8月间报导「外遇离婚还不付抚养费 洪荣宏儿女竟是他在养」,指洪荣宏与陈施羽育有1子2女,因洪荣宏的婚外情而离婚,当时洪荣宏答应负责支付3名孩子一半的抚养费,但2018年初,却突然停止支付。
洪提告主张,他从2013年离婚以来,一直有持续给他与陈施羽的小孩扶养费,连孩子要买电脑、过年红包等额外费用都有给,绝对没有不付钱的情形,要求因此《镜周刊》应赔偿并回复他的名誉;《镜》委任律师则提出记者与陈施羽联系的通讯对话纪录,希望证明报导内容有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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