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蔷蔷爸卖屋 地政士另案诈贷判囚3年还须赔偿银行

诈骗艺人蔷蔷的父亲的陈国帅。本报资料照片

前黑涩会美眉「蔷蔷」林嘉凌与父亲林茂树,踢爆中华地政士事务所诈屋骗贷,检方另案查获该事务所实际负责人陈国帅以假的资料向土地银行诈贷653万多元,刑事部分陈男判刑3年确定,土银提刑事附带民事求偿部分,台湾高院法院判决陈须赔偿653万多元。可上诉。

至于「蔷蔷」父亲遭诈骗案,去年6月士林地方法院将陈国帅判刑12年6月,强制工作3年,其余共犯12人分别判处1年6月到8年2月,另外包括陈的前女友林芝宇等4人获判无罪,不法所得1亿8842万余元没收。

土银提告指控,已改名陈永谦在2016年垫高买卖价金,再指示员工持伪造之买卖契约书及不实银行帐户资料等,向土银申请贷款,后来银行拍卖房地受有贷款本金230万1024元之损害,陈另以这种手法,诈贷致银行受损423万多元。

高院认为,陈男就光复南路房地、临江路房地涉犯诈欺等罪嫌,已遭判决有罪确定,他以违背善良风俗之诈欺、伪造文书等行为,加损害于土银,须赔偿其损害,判赔653万96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