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蔷蔷父女联手抗假买屋诈团大胜 主谋陈国帅判12年半

诈骗艺人蔷蔷父亲林茂树遭诈骗,被告陈国帅因涉加重诈欺、组织犯罪遭判刑12年半,并强制工作3年。(图:本报资料照)

中华地政事务负责人陈国帅等17人,以「假购屋、真套利」诈骗26名被害人,遭控加重诈欺、组织犯罪,其中被害人福利汽车董事长林茂树,女儿是艺人林嘉凌(蔷蔷)含泪提告。士林地院日前审结,依法判处陈国帅徒刑12年6月,强制工作3年,其他12人分别判处1年6月到8年2月,另外包括陈的前女友林芝宇等4人获判无罪,不法所得1亿8842万余元没收,全案可上诉。

林茂树在2018年6月,在网路刊登出售大同区房地广告,遭陈国帅的员工锁定,谎称愿以2000万购买房地,先支付200万订金给林茂树,取得所有权状、身分证以及印鉴等物后准备要过户,不打算支付200万、1600万尾款,还好银行提醒林茂树,指称陈国帅的员工有问题,他察觉异状,立刻跑到陈的公司制止买卖。

其他25名被害人就没有这么幸运,房子遭到过户后,迟迟拿不到尾款,陈国帅原应向银行申请的贷款,用于支付给屋主的尾款,但陈等人转而向民间金主借钱,汇入的尾款被陈国帅用于支付己用、事务所的开销以及之前借款利息开庭时,一度辩称,林茂树诉诸媒体爆料,害他无力付款,才会导致一连串财务危机

判决指出,陈国帅早在2018年3月,已无力支付银行贷款、购屋尾款,仍架设「525免头款屋网」刊登可免头款申贷购屋,不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垫高买卖价金,向银行诈取贷款,另外又教唆公司业务员,向屋主佯称购屋自住,导致屋主备妥文件,误以为假买主会真的汇入尾款,实则拖欠不支付,与林茂树诉诸媒体无关。

士林地院去年7月,已判陈国帅6年徒刑,针对其他诈贷犯行,去年10月、12月也各判陈国帅1年8月、3年4月徒刑,而本案陈国帅涉犯组织犯罪,令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