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勿随意捡拾 新北市农业局:最高处7年罚2000万元
▲漂流木勿随意捡拾,最高处7年罚2000万元。(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记者郭世贤/新北报导
因山陀儿台风影响,交通部中央气象署3日发布新北市超豪大雨警报,新北市政府2024年8月26日公告之「市民得自由徒手捡拾开放区域之小尺寸漂流木」已失效,请民众勿擅自捡拾漂流木,违者经举报当地警察机关将依《森林法》第50、52条及刑法相关规定裁处,后续将视灾害清理回复状况另案重新公告漂流木自由捡拾时间。
▲林业署捡拾漂流木时间说明文宣。(图/新北市农业局提供,下同)
因山陀儿台风过境,带来丰沛雨量,海岸也陆续出现漂流木堆积情形,新北市农业局表示,常有民众趁台风假时进入海岸捡拾漂流木,依照《森林法》规定,漂流木是属于国有财产,民众在政府机关正式公告开放后,才能在指定的时间内「自由捡拾清理」。公告开放「自由捡拾清理」的漂流木主要以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的木材为原则,平时在海边的漂流木,民众仍不得随意捡拾。
新北市农业局表示,捡拾漂流木恐触犯森林法第50条,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还并科新台币600万元以下罚金;若于保安林或结伙2人以上等,即触犯《森林法》第52条,可求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并科新台币2,000万元以下罚金,窃木用的重机械和车辆列为犯案工具将予没收,请民众务必遵守规定,以免受罚。
▲林业署捡拾漂流木说明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