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男酒后骑车未戴安全帽 遇拦查「两度冲撞警机车」代价出炉

屏东地院依妨害公务等罪判处徐男7个月徒刑 。(图/记者陈昆福摄,资料照片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徐姓男子酒后骑机车未戴安全帽,被警方发现拦查,心虚两度冲撞员警机车,第2次造成他及员警都人车倒地受伤,被另名赶到警员会同制伏,警方依妨害公务等罪将他送办。案经检方起诉,屏东地院依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等于要罚21万元。

判决书说,徐姓男子于2020年年6月24日晚上,在家里喝了6瓶啤酒后骑机车外出,于深夜骑至玛家乡道路,遇邱姓、张姓两名警员骑乘机车执行巡逻勤务,欲对其进行拦查,他见状,骑机车冲撞邱姓警员邱俊文所骑乘警用重机车右侧后逃逸。

邱员遭撞后,骑着机车追赶近20分钟,至玛家乡三和村一处巷弄时,要徐男停车停车未果,徐2度以机车冲撞邱员机车车头,徐、邱两人车倒地,邱员右侧踝部擦挫伤、下背痛等伤害(伤害部分未据提起告诉) 。

嗣张姓警员也骑乘警用重机车抵达该处,与邱员一同逮捕徐男,带回侦讯,经酒精测试酒测值每公升0.29毫克,讯后依公共危、妨害公务罪送办。

法官以徐酒后吐气含酒精浓度超过法定数值下仍贸然骑车上路,不仅漠视自身安危,更罔顾其他用路人生命身体财产安全,所为实非可取;又为逃脱警方拦查,对警施暴,导致警员身体多处受伤,藐视执法公权力,对于警察机关执行职务严正性造成损害,所为应予严加非难,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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