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车留铁轨酿事故 6人被起诉

台铁1列区间车去年5月9日清晨行经嘉义至南靖间东正线时,撞到包商遗留在场的平台车,近日嘉义地检署起诉监工和包商工人等6人。(本报资料照片)

承揽嘉义市铁路高架化工程的营造公司,2023年5月9日0时起申请在嘉义至南靖间东正线施作工程,完工后却把用来运送工具和材料的平台车遗忘在铁轨上,导致台铁南下3121次区间车5点11分行经该路段时撞上平台车,造成列车受损、延误,嘉义地检署近日侦结,依公共危险罪嫌起诉承包商工程人员和监工共6人。

去年5月9日,台铁南下3121次区间车清晨5点11分行经事发路段东正线轨道299公里762公尺处,车头撞上不明物体,司机员紧急煞车后,一度停在原地8分钟,之后停靠南靖站检查,并通报铁路警察到撞击现场察看,员警在铁轨旁发现长约1米的手推平台车残体,事后证实是交通部铁道局包商凌晨施工后遗留。

嘉义地检署起诉书指出,事发路段去年5月9日由负责施作嘉市铁路高架化临时轨及电车线工程的营造公司申请施工,当天0时起进场施作第4区电力杆基础螺栓水泥封顶及拆模作业,当时由何姓领班带着魏男、陈男、叶男施工,并以手推平台车载运工具和材料,林姓男子为工程师,负责安全巡查,王姓男子为工程监造人员。

起诉书表示,当天凌晨3时40分,何男4人施工结束后,应注意将平台车搬离施作现场,净空轨道,4人竟疏于善后,将平台车遗留在轨道上,而负责工程现场监工和安全维护的林男、王男也未巡检施工范围,导致区间车在5点11分撞上平台车。

3121次区间车撞击平台车,列车头排障器、辅助排障器及碟盘制动本体等损坏,列车在现场停留8分钟,衍生火车往来危险,事后何男、魏男、陈男和叶男4人坦承有疏失,唯林男和王男否认有疏失,因事证明确,检方近日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