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单害卖家丢「264元运费」成被告?律师揭真相:检察官生气了

基隆女两次弃单害卖家损失「264运费」遭起诉,律师简大为揭这原因:检察官生气了。(示意图 / shutterstock)

基隆市一名杨姓女子2021年于网络卖场下单订购4枚戒指,卖场经营负责人王姓男子误信对方有购买之意,并依将商品寄至下单地址。杨女并未依约取货付款,经王男讯息联系后,杨女又请王男再重新寄出;未料杨女第二次却照旧未依约取货,导致王男损失264元运费。基隆地院经审理,杨女最终依「诈术致人损害财产罪」遭起诉,事后双方达成和解,日前基隆地院则判决不受理。针对杨女「2度弃单」罕见遭起诉一事,律师简大为揭开这一关键原因,并表示「被告让检察官暴怒了!」

「等等,才264元欸?难道以后弃单,真的会被告吗?」律师简大为针对此案,并于脸书发文表态,「最近有则新闻,有个人网购四枚戒指,然后来回弃了两次单,造成264元的运费损失,就被起诉间接毁损罪了。」

简大为进一步指出,「说实在,这种案例比日本制造的压缩机还稀少。毕竟弃单,也就是主张鉴赏期,是消保法明定的权利,如果动不动就毁损罪,恐怕没人敢再网购。」

简大为也强调,因此除非买家实在过于夸张,以至于检察官认为买家弃标,完全是为了弄卖家,「例如之前有一个用3个分身帐号弃标59次的白目,才会真的被起诉。」

简大为表示,针对杨女二次弃单案例,并造成卖家264元运费损失,这怎么看也还是那种绝对不会起诉的案件。因此,他严重怀疑,这其中必定是这个被告(杨女)做了什么白烂事,才让检察官直接爆气。果不其然,简大为网上一搜查出了内幕,「 111年度侦缉字第845号 」这是检察官起诉的案号;那个「 缉 」字,不是代表弃单,而是被告不来开庭被通缉。

简大为也更深提出看法,并指检察官至少找传唤杨女2次以上,也通常不仅两次,但杨女却不肯配合开庭,这才导致检察官直接暴怒通缉,并间接影响检察官针对此事的看法。

简大为最后提醒民众,「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弃单虽然不会死全家,但珍惜生命,乖乖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