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散財兒想吹冷氣 六旬男拿鐵鎚鑿殺...妻死子傷判19年定讞
余姓男子不堪印尼妻子花钱如流水还向外借贷,儿子也提议装冷气,他备感压力,去年7月拿铁锤敲伤儿子的头,妻子见状制止,反遭搥头廿多下击毙。台中高分院依杀人、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罪判余19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余上诉定谳。
家住彰化县福兴乡的余姓男子已62岁,儿子还未成年,余妻因有冲动性消费,不时向外头借钱,家庭经济因此窘迫。儿子因向余表示想装冷气,去年7月5日傍晚,余拿铁锤朝坐在客厅的儿子头部攻击,恰巧妻子返回客厅,立刻上前拦阻,儿子趁机逃到屋外。
余将怒气转发泄在妻子上,拿起铁锤敲打她的头,妻子打电话报警,但她的头惨遭凿击廿余下,因颅脑损伤而死亡。儿子逃进一家超商、躲在店员身后,余与店员对峙,后来悻悻离去,不过在超商门口就遭警察逮捕。
彰化地方法院依杀人、杀人未遂罪判余24年徒刑,余认为量刑过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审理初期,余想和儿子和解,但儿子仍无法面对父亲,不过儿子后来仍写信告知父亲已考上大学,父子关系有融冰迹象。
儿子的来信提到和同学相处的状况,并说生活一切正常,期待「未来会更好」,手指受伤的儿子费力写字,书信中略大字体写了八成满信纸。
台中高分院认为,一审就余杀妻部分已考虑到自首减刑等量刑因素,判处14年徒刑合理,此部分驳回。杀伤儿子部分,合议庭衡量儿子的伤势复原状况,认为手指在复健后可以抓握、写字,头部撕裂伤对身体也没太大影响,一审原处11年徒刑过重。
台中高分院审酌余没有前科,因经济压力而杀伤儿子,他事后也想寻求弥补,因此伤儿部分改判8年10月徒刑。因余犯的两罪罪质、侵害法益相同,合议庭考量余已经62岁、刑罚边际效应、复归社会可能性等情状,定应执行19年徒刑。
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认事用法无违误,驳回上诉确定。
彰化县余姓男子因家中经济压力,去年拿铁锤敲死妻子,并在大街上追打儿子,台中高分院依杀人、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罪判余19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余上诉定谳。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