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位基金經理人跟單買股 四家投信不法獲利近4億元 聲請羈押2人羈押
金融业拚建生态圈,金管会助攻。本报资料照片
近年金融从业人员不法背信案、高息ETF衍生出的乱象层出不穷,政府机关近期大动作导正不良风气,除金管会针对ETF启动专案金检外,新北地检今(18)日发出新闻稿指出,侦办四家投信基金经理人跟单买卖股票,不法获利近四亿元,声请羁押二人,据了解四家投信分别是国泰、富邦、复华以及保德信投信。
据了解,富邦、保德信是旧案,金管会已于2023年9月裁罚。而国泰投信指出,国泰投信以投资人权益保障为最高宗旨,对员工行为订有严格规范,任何违法行为均采零容忍政策;已对本次涉案经理人予以最严厉处分,目前经理人已离职,不影响公司运作及投资人权益。
新北地检署检察官李秉锜侦办被告简姓等违反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案件,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于昨(17)日,至被告简姓等位于新北市芦洲区、台北市内湖区之住居所等11处执行搜索,查扣手机、笔电、存折等物,并通知被告18人到案說明。
被告简姓、李姓、林姓、赖姓、赖姓、吴姓、庄姓等七人分属国内四家著名投信公司的基金或投资经理人,于106年至112年任职投信公司期间,将自身利益置于基金或投资帐户利益之前,利用对于所掌管基金或投资帐户之投资标的有下单决策权之机会,利用被告张姓等人头帐户,提前或同日以人头帐户买进或卖出中鸿钢铁(2014)、长荣海运(2603)、台塑(1301)、儒鸿(1476)、亚洲水泥(1102)等上市柜股票后,始再以基金或投资帐户买进或卖出与人头帐户所买卖之相同股票之方式牟利(即跟单),初步估算被告等人不法获利,被告简姓约1亿549万余元、被告李姓约1483万余元、被告林姓约2亿5438万余元、被告赖姓约1308万余元、被告赖姓约516万余元、被告吴姓约161万余元、被告庄姓约105万余元,总计约3亿9563万余元。
检察官讯问完毕后,以被告简姓、李姓均涉犯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105条之1之投资信托特别背信罪,2人犯
罪嫌疑重大,有串证、灭证、逃亡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被告林姓、赖姓、赖姓、吴姓、庄姓分别谕知交保20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50万元;余被告张姓等11人则分别谕知交保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金额或请回。
近年来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法背信案件层出不穷,不思以委托民众之利益为优先,反图谋自己私利,严重打击金融机构建全稳定发展,本署将从严从速侦办此类案件,并积极追索及查扣犯罪所得,以打击该等犯行,维护金融秩序及保护民众财产安全,亦呼吁金融机构应强化防弊内控制度,投资者宜提高警觉,注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有无异常行为,避免财产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