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查获4起里长现金买票 羁押2人9人交保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于选前之夜、选举日再查获4件里长选举现金买票案,查扣现金等证物。(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于选前之夜、选举日再查获4件里长选举现金买票案件,传、拘25人,其中2人已羁押禁见,另1人声押遭驳回改具保30万元,又8人具保,其余请回。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黄龄慧洪欣升、陈竹君王圣豪、吴梓榕、蔡明达于11月22、23、24日,在大内、下营、龙崎白河地区分别查获现金贿选案件,分别是:一、大内区里候选人现金贿选案:南检获报大内区某里长候选人涉嫌贿选案,由黄龄慧检察官指挥台南市善化分局、台南市调查处执行传唤拘提候选人、桩脚选民等共6人到案。经检察官讯问后,发现里长候选人的桩脚或杨姓友人以每票2000元向选民买票行贿,交付选民2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贿款,及另向部分选民行贿,惟遭拒绝,认该候选人、桩脚及杨民犯罪嫌疑重大,桩脚经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已获准,杨民以5万元具保,另2人以5000元具保。里长候选人于11月24日到案,经检察官谕知具保10万元。

二、下营区里长候选人桩脚现金贿选案:南检获报下营区某里长候选人的朋友柳民,为使该候选人当选,以现金行贿选民,即由检察官洪欣升、王宇承指挥麻豆分局、台南市调查处执行搜索柳民住处等,传唤柳民及选民共7人到案,并扣押2万2000元及名册等物。经讯问后,发现柳民以每票1000元的代价行贿选民,于11月底已交付1000元到6000元不等贿款给选民,并扣押部分选民缴回的贿款1万2000元,连同前述扣押款项,共扣押3万4000元,认柳民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另选民1人具保3万元。

三、龙崎岖里长候选人现金贿选案:南检接获龙崎区某里长候选人以现金行贿选民情资,随即由检察官陈竹君、王圣豪、吴梓榕指挥台南市调查处、台南市归仁分局、南检办案支援中心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传唤里长候选人、行贿共犯及选民到案。经讯问后,认里长候选人及陈、蔡2人,涉嫌以每票3000元向选民行贿,犯罪嫌疑重大,其中里长候选人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惟经法院驳回,改以30万元具保,检察官将依法提起抗告;另陈、蔡各以2万元具保。

四、白河区里长候选人配偶现金贿选案:南检检察官蔡明达接获线报,指白河区某里长候选人以发送现金予里民方式贿选,经指挥台南市白河分局、刑警大队、台南市调查处传唤桩脚与选民共4人到案,讯问后发现候选人配偶透过桩脚以每票2000元行贿选民,并提供贿款要求选民为该里长候选人买票,共扣押6万8000元,认桩脚犯罪嫌疑重大,但无羁押必要,以2万元具保,其余均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