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里长选将涉现金买票 地院更裁仍准交保
台南市山区钱姓里长候选人涉现金买票,检方声押被驳提抗告,二审发回更裁后,台南地院仍裁定准予20万元交保。(本报资料照片)
今年10月至11月间,台南市山区钱姓里长候选人涉嫌亲自或透过洪姓桩脚,以每票现金2000元行贿选民。检警调本月15日扣得现金10多万元后声押,但台南地院裁定10万交保,经检方提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销发回更裁后,台南地院22日准予20万元交保,且限令不得湮灭或勾串证人。
台南地院认为,经侦讯后,该里长候选人已大致承认犯行,且经多名证人证述明确,加上又有通讯监察作业报告表等证物佐证,足认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投票交付贿赂罪嫌疑重大,且犯罪情节非轻。
不过,经审酌此案相关案情侦办进度、检方掌握事证、被告供述其所参与的犯行,以及其权益保障等情节,仍认得以具保等方式替代羁押,并无羁押必要,因此裁定准予20万元交保后释放,驳回检方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的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