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检署起诉首宗「4合1」贿选案 疑涉县长等级现金买票

苗栗地检署14日再起诉一宗贿选案。(谢明俊摄)

苗栗地检署14日侦结起诉首宗「4合1」现金贿选案件,其中部分贿选范围涉及苗栗县长、乡长、村长及乡民代表。检方指挥警调移等单位,查出担任某县长候选人乡竞选总部主委的陈姓男子,涉嫌伙同丘姓女子及林姓男子涉嫌现金贿选案,检方以收贿民众指证明确因而起诉。

检方指出,陈姓男子先以每人1千元的对价,向林姓男子贿选关于某乡长候选人部分共3千元,再由陈某、林某以每人2千元的对价,向丘姓女子贿选关于某乡长候选人、某村长候选人、某乡民代表候选人等部分共6千元。

检方调查,陈某、丘女再以每人2千元的对价,向张姓选民贿选关于某乡长候选人、某村长候选人部分共1万元,向林姓选民贿选关于苗栗县长候选人、某乡长候选人、某村长候选人、某乡民代表候选人部分共4千元;另外预备行贿钟姓选民,因尚未交付贿款即遭查获。

目前陈某、丘女均仍羁押禁见中,林某经检方讯问后以5万元交保,陈、丘、林等3人所述情节虽有不一、各自坦承部分事实,但收受贿赂的选民指证历历,承办检察官因而据以起诉,陈、丘2人将于近日移审苗栗地院,由承审法官决定是否继续羁押。苗栗地检署也将以相关法令及判决标准,审查有无针对上开候选人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的必要性,若经审查后认应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者,将于法定期限内依法向苗栗地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