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判囚 內線交易撈286萬
上柜晟德大药厂独董律师陈永昌涉内线交易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没收部分,合议庭判陈永昌未扣案犯罪所得二八六万三一九○元除应发还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请求赔偿人外没收,唐宜鹤侦查中自动缴交的犯罪所得卅一万五九九九元也没收。本案可上诉。
担任永昌法律事务所所长的陈永昌,台大法律系毕业,是司法官学院第十九期结训,曾任桃园、士林、台北、基隆地方法院及台湾高等法院法官。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晟德大药厂发重讯,提及决议与中国华润医药控股公司签署「CS02糖尿病新药独家授权中国市场开发与商业化合作」备忘录,其中,签约金加上里程碑金为八千万元人民币,销售权利金最高可达两位数百分比。
检察官指控,晟德发布重大利多消息前,陈永昌、唐宜鹤提早获知消息,涉嫌提前利用亲友为人头进场买股,重讯发布后,则分别出脱持股获利犯内线交易罪;不过,起诉时考量唐宜鹤于侦查中自白犯行,并自动缴回不法所得,建请对唐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