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票金控治理长吴志豪掀开 代理人成本的眉角

前国票金控治理长吴志豪律师。图/吴志豪提供

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是执业律师吴志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曾任法官一职,审理过的案件不计其数,不光办过全台最大金额的五星级饭店拍卖案,也在南山人寿售股案为公司喉舌,其后不仅在第一金投信爆发基金经理人炒股案后,接任副总稳定军心,也在因缘际会下出任国票金控的治理主管,履历辉煌。

「在法院任职法官的时候,就很能接受新的制度及事务。所以,在刑事诉讼法于2003年修正后,就曾做出『因检察官提出证据不足,而驳回检察官公诉的裁定。』。因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不忍小虾米弱势,吴志豪在外劳对上人力仲介公司的纠纷案件上,把相同类型10几件其他法官的案件一次调解完毕,而登上「司法周刊」。当问及缘由,吴志豪表示,易地而处,当自己有困难的时候,一定希望有人可以伸出援手。

就是这种耿直又柔软的性格,所以在公费出国回国后,又被法院长官派到民事执行处处理高达将近60亿元的五星级饭店拍卖案;之后借重其出国考察「法院行政管理」的专长,协助建立「刑事审查庭制度」及「刑事案件分流管理制度」。

吴志豪虽身在司法圈,但哥哥身为前元大宝来投信海外投资长吴怀恩,耳濡目染下,也怀着金融业发展的美梦来到南山人寿。当时南山人寿因母公司AIG受到2008年金融海啸影响而准备出售,AIG派CEO来对南山人寿的全体高阶主管说明原委,并在内部不断地办理会议来提供员工更多的资讯,并确保员工的工作权益不会因为出售案而受损,就是这种「公开透明」的做法,吴志豪义无反顾地在媒体上帮公司发声。

吴志豪认为,AIG这种实事求事、资讯公开透明、讲究沟通、尊重员工权益的作法,与现在上市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公司治理蓝图所强调的「重视公司利害关系人权益与资讯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谋而合。

另外,吴志豪指出,若公司治理要做得好,老板重视专业和雅量非常重要。在宏泰人寿任职期间,公司十分授权专业经理人,也允许专业经理人站在专业的角度来处理公司事务,不曾以非专业的方式指手画脚。这也与现在主管机关所重视的,大股东透过所派任的董事或代理人来进行或监督公司事务的趋势相契合。

此外,在公司治理发生问题的时候,最好的方式无非是「面对问题,积极处理」,第一金投信2014年第二次被检调搜索的时候,吴志豪站在第一线,并发现此次搜索与他到第一金投信任职前所发生的「普格案」有高度关联性。因此在给金控、财政部的检讨报告中,直接正视问题,向长官报告这次搜索是针对普格案的「漏网之鱼」,而非新的事件。

吴志豪认为,公司的专业授权虽非常重要,但任职公、民营机构期间,发现「代理人成本」(Agent Cost)的问题依然存在。所以公司要有机制防患于未然。用专业的术语就是,要以风险为导向辨识风险,并且建立坚实的第二道和第三道防线,来作为风险的抵减措施。

吴志豪补充说道,公司治理主管是一个吃苦当吃补的角色,但是唯有尽责的公司治理主管,才能协助公司董事会做好管理、监督经营阶层,以及做好与公司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s)充分沟通的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