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大埔张药房 县府还追讨24万搬迁保管费

苗栗大埔4户被拆。(图/资料照)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苗栗竹南大埔张药房18日遭苗栗县政府强制拆除,并被追缴代为拆除以及搬迁等费用高达24万。台湾农村阵线发言人蔡培慧痛批简直是天价,「苗栗县府既然宣称是执行公务,就不该有这样的收费名目,费用应由公帑支付。」

大埔张药局在被夷为平地之前,苗栗县政府出动数百名警力进行戒护施工;派人将屋内的私人物品打包,移至他处保管。而这些强制拆除、打包、保管等费用,现在都要向住户追讨,目前粗估费用约24万。张药房彭秀春儿子张元豪说,「代履行费用不管多少钱都会拒缴。」

据了解,张药房的征收补偿费土地为廿四万二千元、房屋约七十多万元,加起来一百万元出头。张元豪也表示,「当初就没有同意县府征收,因此不会去领补偿费。」

苗栗县政府工商发展副处长黄智群表示,依「行政执行法」第廿九条规定,可追缴代履行的费用,以张药房来说,是搬迁、保管物品的费用,不含拆除费。而金额部分还需要再精算,24万只是租估。

至于大埔其余三户,县政府也表示,除柯成福部分,有代为搬迁部分农机具,费用约1万3000元,其余朱树黄福记部分没有代为搬迁、保管物品,无须追缴代履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