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远洋渔船外籍船员保障 直接给付、最低薪资调高至550美元

渔业署表示,船主与船员签订劳务契约,交付船员持有契约,每月最低工资550美元以上,透过劳动检查,确认船主依规定履行,维护船员劳动权益。(渔业署提供)

农委会渔业署今年5月20日修正「境外雇用非我国籍船员许可及管理办法」,要求薪资直接给付,并自7月1日起将每月最低薪资从450美元调升至550美元;而今年5月20日前已签订劳务契约者,最迟须在2023年1月1日调高至550元。

渔业署表示,为强化外籍船员薪资保障,渔船经营者或仲介业者应自主检视与外籍船员签订之劳务契约,并最迟于明年1月1日起调升船员之最低薪资至550美元,以落实维护外籍船员劳动权益。

渔业署指出,按过往申诉案件调查结果,因委由外国仲介发薪方式,经常发生克扣薪资等弊端,新修规定除要求雇主必须足额与直接给付外,也规定只能由雇主或台湾仲介给付薪资,不得交由外国仲介给付,以避免不当的薪资克扣。

另外,渔业署在今年9月26日招募检查人力到位后,也透过渔船劳动条件检查、至经营者与仲介机构处所检查,确认工资数额与发放方式、工时与休息时数、船居生活条件等情形,今年迄至10月底执行,计已检查渔船196艘、经营者处所27处、仲介27处,借由完善规范制度、检查确认劳动条件以杜绝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