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声大家一起死!对酒空爸最后怜悯 女儿愿月给2000元扶养

呛声「大家一起死」,对酒空爸只剩下最后怜悯,女儿只愿月给2000元扶养费。(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遭女儿小萱(均化名)指控,自有印象以来,父亲工作不稳且酗酒成性,都由母亲维持家计,父亲酒后屡屡失控,无端踹门更呛母亲:「要大家一起死」,母亲十分惊恐,最终在2010年离婚,并由母亲单独负担她的亲权,但父亲却未依约给扶养费,她为减轻母亲负担便半工半读。不满父亲未尽人父之责,因此诉请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最多每月给2000元。

法院审理,小萱指称,当年父母亲离婚时,约定父亲每月要给付扶养费5000元,但父亲从未给过半毛钱,更置她的生活于不顾。她后来为了减轻母亲的经济负担,就开始半工半读贴补家用。她更曾因借住友人家,由友人的母亲抚育,母亲则是按月支付抚育费5000元。

而父亲在离婚之后,就未再与她有任何联系互动,双方互不闻问、形同陌路。不满父亲自她幼年时,就对她及母亲对故意做出重大侮辱等不法侵害,让她从小在家暴环境下成长,身心都受到极大恐惧及威胁。

父亲未尽扶养义务,形同恶意弃且情节重大,而她的月薪仅2万6400元,本身还要扶养子女,她目前体能状况也不佳,若是认定她还是必须负起扶养义务,以她的资力及状况,请求法官酌减扶养义务,以每月给付2000元为限。而阿国透过特别代理人表示,对小萱的请求没有意见。

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阿国在2023年申报所得总额为1万3180元,名下并无其他财产,且因罹患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造成认知及肢体功能障碍,生活无法自理,目前需24小时由专人照顾,经社会局安置于护理之家,堪认已无法维持生活,小萱依法自有扶养义务。

小萱的母亲到庭证称,女儿出生直到他们离婚之前,这段时间阿国在电子厂当业务员,每个月赚不到3万元,因为阿国都会喝酒,经常喝得醉醺醺没去上班,所赚的钱也只够付车贷及酒钱,薪资根本没有交给她,家庭生活费用都是她在支付。

双方在离婚前3、4年就已经分居了,分居前都是她去工厂上班赚钱,由她支付女儿的费用,阿国每次都是喝醉了回来,若是没钱花用时,一回到家就殴打她,还把她的牙齿都打坏了,或者恐吓说要一起去死、或叫她去路上给车撞死。

法官审酌,阿国因为酗酒,时常在女儿面前,对她的母亲殴打、施暴,也未给付家庭生活费或任何扶养费,而阿国离婚时,小萱年仅13岁,此后阿国对她毫无闻问,除未依约定给付扶养费,更未探视过。

法官认,阿国所为,有违身为人父应尽之责任,且对小萱母亲施以肢体暴力之家暴行为,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对负扶养义务者之直系血亲为身体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行为,且情节重大。日期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免除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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