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富乔地案 黄绍庭要求将陈菊移送监院

国民党高雄巿议员黄绍庭16日质询要求将陈菊移送监察院调查。(曹明正摄)

民进党高雄巿议员简焕宗16日质询回批国民党不断抹黑扭曲陈菊。(曹明正摄)

前高巿府海洋局长王端仁因庆富乔地案,上月遭公惩会判决申诫,市议员黄绍庭16日总质询,认为王端仁乔地录音档中多次提及的「长官」,就是现在被提名为监察院长的前巿长陈菊,要求代理巿长杨明州将陈移送监院调查。

杨明州回应,王端仁是因行政程序外之接触,未依规定作成书面纪录,而遭惩戒。菊系巿议员简焕宗稍后质询也回批,国民党不断抹黑扭曲陈菊,如果有胆就放弃言论免责权,但他也提醒,已经有3人向陈菊公开道歉过。

黄绍庭指出,前海洋局长赖瑞隆曾在2014年,到厦门力邀「唐荣游艇集团」回台投资兴达港,但本来可望召开的初审会,高巿府却莫名奇妙的两度挡下,甚至在政策需求评估会议上,地主渔业署也都同意让厂商补件办理。

他指出,当时庆富若未能在2017年6月前取得造船土地,将因为违反与海军签订的猎雷舰采购合约,不仅会每日计算罚款,最严重还可解约,不过经过王端仁一乔,庆富顺利在2017年5月底,与渔业署签订土地租赁契约。

黄绍庭认为,王端仁乔地,让庆富免于遭受罚款与解约,当然涉及庞大利益,且王端仁在录音档中,多次提及府内「长官」,当时巿长陈菊在驳回唐荣申请案的公文上盖了章,且王端仁是由陈菊任命,陈菊当然有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