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果大王」陳查某孫子提告 味王董座陳清福逃稅遭判刑

「青果大王」陈查某孙子颖川钦和怀疑祖父创设的知名青果集团「大洋侨果」遭味王董事长陈清福等老臣侵占货款,检方指控陈清福违反税捐稽征法、商业会计法,台北地院审理,今判陈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被起诉者共7人,分别是陈清福、全青及万果公司登记人负责人陈月凤、大洋侨果与全青及万果监察人陈玲玲、集团财务主管林德盛、高朝宗、财务兼会计陈慧玲、陈素兰。

其中,共犯陈月凤因过世依法判决公诉不受理;林德盛判刑1年2月,缓刑2年;陈玲玲、高朝宗、陈慧玲、陈素兰都判应执行有期徒刑10月,缓刑2年。本案可上诉。

大洋侨果前几年发生多起家族争产诉讼,陈查某的孙子颖川钦和为争股权提告,向调查局检举陈清福等人涉侵吞货款。

依检方起诉书指出,陈清福等人涉嫌指示员工将货款存进私人帐户,再利用农产品交易买卖双方不开立及收取发票、短报实际销售额的发票、销货凭证给盘商,估计陈清福等人2014至2019年逃漏营业税2390万元、未分配盈余税捐是1203万元。

味王董事长陈清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