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果大王之孙争股提告 味王董座逃税3500万被诉
台北地检署查出,味王董事长陈清福(见图)等7人在2014至2019年共逃漏税逾3500万元,并借此制作不实财报,8日起诉陈清福等7人。(本报资料照片)
「青果大王」陈查某孙子颖川钦和,怀疑祖父创设的知名青果集团「大洋侨果」遭味王董事长陈清福等老臣侵占货款,向调查局检举,台北地检署查出,陈清福等7人因农产品交易不开发票陋习,将货款存入个人帐户,短报营业收入,2014至2019年共逃漏税逾3500万元,并借此制作不实财报,8日依违反《税捐稽征法》、《商业会计法》等罪名起诉陈清福7人。
被起诉的7人包括陈清福、全青及万果公司登记人负责人陈月凤、大洋侨果与全青及万果监察人陈玲玲、集团财务主管林德盛、高朝宗、财务兼会计陈慧玲、陈素兰。据了解,国税局已与陈清福等人协议补税事宜中。
另调查局怀疑,陈清福等人侵占货款10亿多元,但检方认定陈清福等人并未中饱私囊,侵占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诉处分。
据了解,本案起因近年大洋侨果发生多起家族争产诉讼,陈查某孙子颖川钦和为争股权,控告陈清福等人。颖川钦和因怀疑大洋侨果货款遭陈清福等老臣侵吞,向调查局提告。
大洋侨果由陈查某创设,成立已59年,后陆续成立全青、万果贸易等公司,统称为大洋侨果集团,主要经营台湾向国外进口水果销售业务,也投资味王、民视等事业,集团资产估计上千亿。陈清福深受陈查某及儿子颖川建忠重用,担任味王公司董事长。
起诉指出,陈清福等人指示员工将货款存进私人帐户,再利用农产品交易买卖双方不开立及收取发票陋习、短报实际销售额的发票、销货凭证给盘商,借此短报营业收入,估计陈清福等人2014至2019年逃漏营业税2390万多元、未分配盈余税捐1203万多元。